作者:景琳婕法学教育诊所式法律教育司法实践
摘要:我国传统法学教育属于理论法学教育,这种在课堂上侧重于讲授法学理论的教育模式,疏于对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的培养,导致学生在毕业后从事司法实务工作的过程中,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司法实践的能力有所欠缺。引入侧重于司法实践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有利于解决司法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脱节的问题,培养学生的司法实务能力。在引入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过程中,要解决好借鉴和本土化的关系,探索适合中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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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CN:41-126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以刊登校内外经济研究成果为主,兼顾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刊发,力求突出财经特色和中部经济特色,以期对学校的发展提供学术渠道,更希望对我国经济理论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借鉴,起到应有的学术促进作用。荣获2011获河南省高校学报“特色期刊”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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