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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所得税会计处理分析

作者:李志伟企业所得税其他收入坏账损失资产盘盈

摘要:在进行“其他收入”项目的所得税纳税分析时,应当做纳税调整的包括盘盈的固定资产,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对于补贴收入中免税部分属于永久性差异的收入,对于计入“递延收益”部分会产生暂时性差异的收入等。无需做纳税调整的包括盘盈的存货,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债务重组收入,对于其他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收入,违约金收入和汇兑损益等。已做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应做冲减坏账准备处理,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直接考查坏账准备项目与税法的差异,针对坏账准备项目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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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CN:41-126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以刊登校内外经济研究成果为主,兼顾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刊发,力求突出财经特色和中部经济特色,以期对学校的发展提供学术渠道,更希望对我国经济理论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借鉴,起到应有的学术促进作用。荣获2011获河南省高校学报“特色期刊”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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