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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改革和完善我国财产税制

作者:全胜奇税制改革财产税制物业税车船税遗产税

摘要:完善财产税制是进一步优化我国税制结构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需要.应遵循规范税制、公平税负、加强征管的原则,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财产课税制度,构建以财产税为主体税种的地方税体系.基本思路是:统一内外资企业财产税制和城乡财产税制,对企业和个人(家庭)保有的土地和房屋普遍征收物业税(不动产税),对单位和个人拥有的车船等动产普遍征收车船税(动产税),适时开征遗产与赠与税.同时,改革财产税制必须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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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CN:41-126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以刊登校内外经济研究成果为主,兼顾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刊发,力求突出财经特色和中部经济特色,以期对学校的发展提供学术渠道,更希望对我国经济理论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借鉴,起到应有的学术促进作用。荣获2011获河南省高校学报“特色期刊”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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