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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临终医疗法制评析与启示

作者:孙也龙法国法临终权利医疗自主权生命权

摘要:法国2005年《莱奥奈蒂法》认可了终止维生医疗和舒缓疗护,但其并未设计出完备的提升临终患者权利的框架。2016年《克拉埃斯-莱奥奈蒂法》对法国临终医疗法制进行了重要修改,同时仍然维持对安乐死与医助自杀的禁止。新法律创设了持续深镇静的权利,将持续深镇静作为特别实践予以规范,是该法的最大创新;明确将人工供给水与营养界定为医疗行为,为终止此种行为提供了前提;给予预先指示法律约束力,同时进一步丰富了预先指示的制度内容。法国临终医疗法制对我国具有启示意义,包括应当将生命质量作为生命权的重要内容,应当对临终医疗的行为模式作出立法选择,应当对终止维生医疗和舒缓疗护作出立法规制,应当明确亲属在临终医疗情境中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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