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斌集合信托担保质押让与担保公示物权法定
摘要:商业银行开展集合信托产品担保融资业务时,由于法律依据不足,对商业银行债权保障不足,反过来也制约集合信托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本文论证了集合信托产品在法律上的可担保性,分析了当前以集合信托产品提供担保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障碍,并对当前集合信托产品担保模式的利弊及法律风险进行了评析比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在“物权法定”原则缓和适用的基础上构建集合信托产品融资担保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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