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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不入罪之刑法谦抑缘由

作者:王立志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刑法谦抑刑罚效益人性社会政策

摘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是导致新生儿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的主要原因,其是否入罪是一个颇具时代意义而又极其敏感的问题,应该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但社会问题当由社会政策调控,基于刑法谦抑考虑,立足于刑罚效益与人性,刑法并不能因此贸然介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不入罪是立法者权衡利弊后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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