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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之对抗效力探讨

作者:冯果; 柴瑞娟企业登记对抗力登记公告

摘要:企业登记制度存在的合理性、登记主体权利义务平衡性及商事交易中效益和营利的价值追求构成了企业登记效力之一——对抗力产生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对抗力即企业登记事项一经登记公告,即推定社会公众知悉,企业因此而获得免责效力。对抗力的赋予,在于通过向社会宣示企业的权利或状态从而排斥其他权利和防御侵害,保护登记主体的合法权利。我国相关立法对对抗力虽有提及,但相当简陋,应进一步明确、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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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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