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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垄断的表现、构成与规制对策思考

作者:孙德岩行政垄断法理定位规制对策

摘要:行政垄断主要表现为地区垄断和行业垄断。行政垄断有四个构成要件,即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我国规制行政垄断应当以行政法规制为主,再配合其他方法对行政垄断进行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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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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