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安全座椅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深圳经济特区驾驶位置载客汽车违法行为国家标准
摘要:2014年12月24日,深圳市交警局召开会,就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进行解读。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儿童不得乘坐在副驾驶位置。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在任何类型汽车的副驾驶位置,不管是单独乘坐,抑或是家长抱着。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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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全与防灾》(CN:43-1269/N)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湖南安全与防灾》杂志面向各级政府部门,国内外安全生产科研管理机构,全国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管理、技术和生产人员,安全学科院校师生以及各地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办刊宗旨:普及安全知识、传承安全文化、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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