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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第54条具有历史意义

作者:姜奇平法律障碍个体工商户电子商务法营商核准登记上位法英国工业革命张茅促进就业种户

摘要: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总则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总则)全文随之公布,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总则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其历史意义在于,为“在家办公”这种新经济主流生产生活方式扫清了法律障碍,使中国成为第一个为新经济打开大门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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