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可赋强公证的债权文书范围研究

作者:李佳意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公证客体

摘要:为防止损害当事人及案外人合法权益,赋强公证的债权文书范围既不能一味追求扩大,也不能不配合市场经济发展从而作出调整。完善公证赋强程序和提供更为充分的后续救济措施,可以实现可赋强公证范围的有序扩大。某些有争议的合同类型予以赋强已有实践和相应的理论研讨,在公证机构和法院裁判的司法经验基础上针对个别合同类型讨论可赋强性具有可行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CN:23-145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以法学界专家学者,从事法学教育的广大教师、学生和科研人员及法律实务界人士为读者对象。一贯坚持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开展法学研究与探索,为新人新作新观点提供舞台,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质量的稿件吸引人,体现理论性、实践性、前瞻性。本刊是黑龙江省目前唯一的法学学术性期刊。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