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困境——解读《公司法》第20条

作者:王力公司独立地位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审慎适用

摘要: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为法人人格独立原则的有益补充,在公司法律制度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我国近年来愈演愈烈的股东滥用企业独立性,并凭借自身有限责任的保护来规避责任承担现象之抑制,以及对受损债权人合法权利之维护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虽在2005年公司法修订之时将人格否认制度纳入其中,但内容规范相较域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国家和地区而言过于单薄、笼统;许多重要的实际应用问题,如原被告范围、损害结果的判定标准、举证责任分配等均未加以明确规定,以致该制度在具体应用过程中并未发挥应有的效果,存在被滥用的风险。故应对实践中所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总结、完善,并审慎适用这一规则,以免造成新的法律关系失衡。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CN:23-145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以法学界专家学者,从事法学教育的广大教师、学生和科研人员及法律实务界人士为读者对象。一贯坚持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开展法学研究与探索,为新人新作新观点提供舞台,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质量的稿件吸引人,体现理论性、实践性、前瞻性。本刊是黑龙江省目前唯一的法学学术性期刊。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