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我国公司非破产清算种类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作者:刘尊梅公司非破产清算种类普通清算特别清算

摘要:公司清算法律制度是公司法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一般情况下,公司清算包括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种。目前,理论界对公司非破产清算的概念、原因、程序、法律责任等的研究比较深入、具体,而对现有公司非破产清算种类的研究相对较薄弱,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也颇多。本文通过对中外公司非破产清算种类的若干理论进行研究,并结合我国2006年实施的新《公司法》有关规定,试图说明我国公司立法关于公司非破产清算种类规定仍需进一步完善,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CN:23-145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服务,着重反映统一战线理论创新成果,反映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促进学术交流。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