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志庆行政裁量权黑龙江省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监督机制行政执法法律目的
摘要:长期以来,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裁量权限过大和监督机制的缺失等原因,中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行政裁量权大量被滥用的状况。2004年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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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社会科学》(CN:23-1407/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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