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福顺俄国1906年11月9日法令农民解放
摘要:在农民运动不断高涨、广大农民持续贫困的巨大压力下,俄国政府为摆脱国内的政治经济危机,被迫起草并颁行了1906年11月9日法令。该法令赋予了农民自由退出村社的权利,并允许农民将村社份地划归个人私有,这是俄国政府继1861年改革以后对农民的又一次解放。法令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部分农民进一步得到了解放,成功地退出了村社,并最终取得了土地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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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社会科学》(CN:23-1407/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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