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收购价最低收购价政策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继续对稻谷、小麦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形势变化不断完善。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稳定价格总水平、引导结构调整、促进规模经营等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仲秋,我国南方地区的晚稻收获进入倒计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黑龙江粮食》(CN:23-1504/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黑龙江粮食》以“面向社会、贴近实际、服务读者、打造精品”为办刊理念;以“为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服务,为粮食事业发展服务,为农民、农村和农民服务”为办刊宗旨;以广大读者需要不需要,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是联系广大农民、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广大读者的知心朋友和忠实伙伴。
部级期刊
人气 31295 评论 58
人气 23423 评论 62
北大期刊
人气 20058 评论 41
省级期刊
人气 18349 评论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