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绅吉动产质押法律关系物联网监管人
摘要:动产质押融资引入物联网技术,一方面实现了银行与质物信息的对接,一定程度规避了借款企业重复质押造成信贷杠杆化的风险,另一方面物联网革新了银行和监管人物流企业的行为标准,质押监管法律关系趋近真正的委托监管关系,而非传统意义的保管关系,银行作为质权人基于精准监控应当加强监管注意、指示义务,监管人应当善良管理、及时报告和根据指示及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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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金融》(CN:23-102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黑龙江金融》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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