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赛增值税扩围地方税主体税种
摘要:地方税是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的税种总和,划分中央和地方税的理论依据主要包括公共产品层次理论和税收职能理论。目前,我国地方税主要由地方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构成。2004--2009年我国地方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均超过80%,2010年则下降至50%以下。增值税扩围后对地方税收入、地方主体税种选择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分成比例均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此背景下,应规范地方财政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体系,缓解地方财政风险;构建以财产税为主体税种,配以辅助税种的地方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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