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之家整理 2020-08-26 18:00:1465人看过
《黑龙江档案》杂志是由黑龙江档案局主管,黑龙江省档案局(馆)、黑龙江省档案学会主办,国内刊号:23-1036/G2,于1980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的档案类系列杂志的省级期刊。
《黑龙江档案》杂志收录与荣誉:
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万方收录(中)、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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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档案》杂志特色:
1、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5、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来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请详细注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
6、中文来稿应使用规范汉字,简化字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最新刊载的《简化字总表》所收录的简化字为准。文稿中所引用的古文献有繁体字者,应尽量改用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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