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浩亲亲相隐容隐制度拒证权刑事立法化礼治秩序
摘要:传统中国是一个“礼治”的社会,号称“礼义之邦”的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礼治传统。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古代的一项关于亲属拒证权的重要制度,“亲亲相隐”体现着对人性的尊重,对于人权的保护,更是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的追求。亲亲相隐制度反应的价值追求对当代我国拒证权制度的设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将通过比较的研究方法和文献分析法来论述亲属拒绝作证权的构建问题。从“亲亲相隐”原则这一古代制度谈起,分析“亲亲相隐”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并从这一制度中获得借鉴和启发,论述如何确立我国的亲属拒绝作证权问题。本文将比照我国传统的“亲亲相隐”制度,结合国外的立法规定,反观我国现有的刑事法律,探讨“亲亲相隐”制度的价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希冀这一制度能以崭新的面貌回归,缓和亲情与法律的矛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