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私分国有资产罪探析

作者:龙春河私分国有资产罪界限

摘要: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对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进行了相应的变革,但仍有许多单位出于本单位的利益.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大肆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现象不断发生,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因此,刑法修订时,增设了私分国有资产罪。由于是新罪名.只有一个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造成有些司法人员在该罪名的认定上存在认识不到位和难以区分此罪与其相近似的罪名的结果,笔者现就私分国有资产罪作些粗浅分析。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活力

《活力》(CN:23-101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活力》杂志是一本集政治、经济、文化、理论研究等类的综合性月刊。主要报道黑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界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介绍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政治精英、新闻人物、研讨政治、经济、科教等领域的深层次理论问题。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