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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房屋预售制度的几个问题与对策

作者:李珞房屋预售预售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一般性规定销售制度房地产业首期付款实践经验

摘要: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出现了一种新的房屋销售制度——房屋预售。它是指开发商在房屋尚未建成时,预售给客户,预收首期付款。待楼宇峻工并可以交付过户时再由购房人交足剩余部分的款项。相对于一般的现房买卖,也称之为期房买卖。对此制度《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作了一般性规定,哈尔滨也就此制度做了相应的调整。作为一种新兴制度,因立法规定的不足和实践经验的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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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

《活力》(CN:23-101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活力》杂志是一本集政治、经济、文化、理论研究等类的综合性月刊。主要报道黑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界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介绍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政治精英、新闻人物、研讨政治、经济、科教等领域的深层次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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