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志华侦查监督监所检察工作刑事侦查权机关工作人员社会稳定公民权益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
摘要:一、侦查监督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侦查权的有效行使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任何权力都必须得到制约,刑事侦查权是一把双刃剑,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权益的同时又极有可能损害到公民的利益。我国侦查权的监督主要来自检察权,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检察机关是我国的诉讼监督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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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CN:23-101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活力》杂志是一本集政治、经济、文化、理论研究等类的综合性月刊。主要报道黑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界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介绍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政治精英、新闻人物、研讨政治、经济、科教等领域的深层次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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