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前车之鉴 后世之师——从“阜阳事件”教训谈如何加强市场监管与规范行政执法

作者:于志; 王国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主体

摘要:一、“阜阳事件”揭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问题 “据新华网合肥2004年5月17日电,国务院调查组对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基本查清,共涉及10个地区40家企业,因食用劣质奶粉造成营养不良而死亡的婴儿共计12人,有关责任人将被严肃处理”。阜阳事件反映了当地一些经济执法部门市场监管不利,没有切实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责。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活力

《活力》(CN:23-101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活力》杂志是一本集政治、经济、文化、理论研究等类的综合性月刊。主要报道黑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界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介绍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政治精英、新闻人物、研讨政治、经济、科教等领域的深层次理论问题。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