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志宏; 王鹏; 季丰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与披露上市公司年报
摘要: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和《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中引入了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同时对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并要求上市公司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本文将在探讨其他综合收益的实质和具体项目界定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对上市公司2009年年报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与披露情况的分析,总结其他综合收益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此提出建议,以益于提高上市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披露的信息质量。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