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忠桂不真正连带责任同一给付最终责任人
摘要:不真正连带责任在我国立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却越来越被需要。不真正连带责任自提出之初就被与连带责任相比较,而事实上二者也存在有较大差别,任何两个以上债务的偶然竞合都可以产生不真正连带责任,其中债权人可以一次或者多次向各债务人请求实现其债权,一债务人赔偿后可向最终责任人追偿。其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虽未明文规定,但在法条应用时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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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学报》(CN:42-1892/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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