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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环境教育条例实施之后

作者:刘金鹏; 武婷; 张淑敏教育条例环境教育指标约束刚性要求环境违法企业生态文明重点监控企业公民环境公众环境地方性法规

摘要:环境教育在天津成为有法律规定、有量化指标约束、每年必须落实的刚性要求,从"软任务"变成了推不掉的"硬指标"。2016年11月1日是《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这部《条例》自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扎扎实实、完完整整走过四年历程,对于依法推动天津环境教育、增强公民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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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教育

《环境教育》(CN:11-3784/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环境教育》以促进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促进全民族环境意识的提高,培养环境保护人才,传播环境科学知识为其鲜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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