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遥(指导); 崔莹; 洪睿晨; 江旻碳市场交易制度有偿使用用能权交易水权交易市场交易所排污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排污权抵押贷款碳金融产品配额分配环境权益
摘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稳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97年12月在日本东京签订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把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六种气体确定为温室气体,这些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均可以折算成二氧化碳当量进行计量,因此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被称为“碳排放权交易”,而从事排放权交易的市场被称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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