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暂行条例资源税内外资企业矿区使用费计征办法
摘要: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近日,国务院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修改后的《条例》增加了从价定率的资源税计征办法,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相应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税负水平,税率为5%~10%,这次改革暂按5%的税率征收。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油气资源税收制度,取消了对中外合作油气田和海上自营油气田征收的矿区使用费,统一改征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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