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震宇沿海城市总氮排放总量控制
摘要:“十一五”以来,在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的推动下,我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常规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情况基本得到控制,但氮、磷等区域特征性污染问题逐步凸显。据2014年监测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近岸海域4类和劣IV类海水比例达26.2%,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海域赤潮爆发频次和影响范围有增无减,严重影响了我国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的现状和改善需求,详细论述了开展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总氮排放总量控制的必要性,并对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总氮排放总量控制提出了相应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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