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红燕; 王华环境纠纷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社会手段
摘要:当前我国环境纠纷多发频发,采用的解决机制主要包括直接协商谈判、人民调解、民间仲裁、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司法诉讼、圆桌对话等多种法律、行政或社会手段。鉴于我国环境纠纷面大量广的现实、司法体系改进的长期性复杂性以及行政系统的主体责任地位,我国环境纠纷的有效化解,既要依赖行政和司法体系主导力量的加强,更要依靠社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我国社区和专业化社会组织的作用。本文最后提出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深入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出台指导文件和指南、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推动和帮助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建立和运作、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等环保部门改进环境纠纷处理工作的具体建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