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华彪门诊西药房退药处方调查分析对策
摘要:药品质量关系到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保证患者安全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1]第二十七条规定:"为保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如不良反应、患者病情发展变化等特殊原因导致患者要求退药还款,如不予以退药,势必造成药品浪费及患者的经济损失,且易引发医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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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医药》(CN:34-1189/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淮海医药》为综合性医药学术期刊,面向各级临床医、药、护、预防医学、卫生管理医学科技工作者,是广大医学会、药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会员的学术阵地,是反映基层开展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较快的医学情报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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