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来宏金融隐私权默示义务制度构建
摘要:保护银行客户金融隐私权是契约默示下银行的义务。我国关于金融隐私权法律保护存在着较多问题,如立法缺乏系统性,效力层级低、缺乏权威性;制度规则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义务规则与例外规则之间失衡;缺乏对客户完善救济机制的规定等。对银行客户金融隐私权的法律制度构建,应当通过立法规定金融消费者隐私权并明确保护内容及例外情形,明确银行客户金融隐私权的完整权能,完善银行客户金融隐私权权利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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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刊》(CN:23-1120/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黑河学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区域经济和沿边经济社会发展的宣传和研究,进一步加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实践问题的宣传和研究,进一步加大当前社科重大学术问题的宣传和研究,努力为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思想保证、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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