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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规则下批量合同条款相关法律问题评析

作者:屠朔青托运人集装箱运输缔约双方维斯比班轮公司海上货物运输生效条件海运市场运输法

摘要:《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简称《鹿特丹规则》,以下简称《公约》)已于2008年12月11日在联合国大会上正式获得通过,2009年9月23日起开放供各国签署。截至2015年5月,已有251美国、瑞士、挪威、荷兰、西班牙、希腊、法国、丹麦、波兰、多哥、塞内加尔、尼日利亚、几内亚、加纳、加蓬、刚果(布)、马达加斯加、喀麦隆、亚美尼亚、尼日尔、马里、卢森堡、刚果(金)、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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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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