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聂文峰; 刘洋走私犯罪单位犯罪共同犯罪主犯从犯
摘要:单位走私犯罪往往和共同犯罪相互联系,正确区分主从犯是司法机关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在单位走私犯罪的共同犯罪形式中,应当认定单位内部人员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使得理论和司法实务能够较好的逻辑自洽。以此为基础,笔者对单位走私犯罪中共同犯罪的主从犯认定问题,提出了以行为分工为主的四个方面认定依据,并对单位和其他单位、单位和自然人以及单位内部人员的共同犯罪等三种共同犯罪形式,进行了类型化的分析,提出认定主从犯的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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