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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作者:胡俊坤地方税制中国税收征管税种税收收入税源监管税收条例税收立法权

摘要:我国的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现行的地方税制过于“老化”。现行的中央税制基本上是1994年制订颁行的,而现行的地方税制中,除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少数几个税收条例是1994年制订施行的之外,城建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大多数的税收条例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制订的,不少的税收条例甚至是50年代初期制订的,如屠宰税条例制订于1950年,城市房地产税条例制订于1951年。这些地方税收条例在制订时也许与当时的经济形势是适应的,但是现在无论从哪一个方面考虑都与经济发展的现状不相适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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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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