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供热企业采暖冬季居民承受能力价格听证会转移支付力度税收优惠政策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印发了《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应按照政府财政、企业和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综合采取价格、财政、税收等措施.适当缓解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而导致的经营困难。通知明确.各地供热价格调价水平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供热成本变化、居民承受能力以及对物价指数的影响自行确定,需调整居民供热价格的,要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中央财政将加大对相关采暖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省级财政要增加对困难地区的财政补助.地方政府要增加供热专项补贴资金.加大对供热企业补贴力度。同时,为保障居民供热采暖,财政部等部门还将继续给予供热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居民冬季供热采暖工作进行周密安排、细致部署。在制定补贴或调价方案时要对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照顾.调价方案与照顾低收入家庭的办法同步出台。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供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水平和供热质量要求: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保障广大群众冬季正常有序采暖、稳定用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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