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粤港先行试点境内外律师合作

作者:李亦律师合作试点律师事务所境内粤港合伙型联营上海市合作方式

摘要:今年2月,司法部正式批准,在广东开展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型联营试点.同月,上海司法局亦透露,司法部已批准同意上海市司法局提出的《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密切中外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方式和机制试点工作方案》.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沪港经济

《沪港经济》(CN:31-104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沪港经济》是一份以介绍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和港、澳、台经济信息为重点的综合性经济期刊。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