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国家环保总局知情权污染事件公众维护防控措施松花江水事件报告起火事故
摘要:自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到2006年2月1日的两个半月时间,国家环保总局已接到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报告45起。其中较为重大的典型事件:广东北江镉污染事件、辽宁浑河抚顺段酚浓度超标事件、广西红水河天峨段水质污染事件、湖南湘江株洲和长沙段镉污染事件、河南巩义二电厂柴油泄漏污染黄河事件和江西赣江水域油轮起火事故污染事件。上述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立即指导有关省、自治区环保局采取有效应急防控措施,并派出工作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协助开展污染防控工作,使事态得到了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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