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我国反倾销法损害认定——反倾销实体规则完善之二

作者:周资艳反倾销法损害认定实体规则完善

摘要:我国反倾销法在损害认定中确定被诉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时不区分上下游产品;确定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范围时对排除关联当事方及使用地区产业例外规则存在缺陷,并且没有对涉农产业做特殊保护;对于实质性阻碍国内产业新建这种损害形态确定新产业没有明确标准。文章通过借鉴WTO和欧美的立法及实践,建议我国反倾销法在认定同类产品时区分上下游产品。在确定国内产业时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排除关联当事方;增加构成地区产业损害的条件和增收反倾销税的相关规定;增加保护涉农产品生产产业的相关规定;明确实质性阻碍国内产业新建中新产业的界定标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贺州学院学报

《贺州学院学报》(CN:45-1353/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贺州学院学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依托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学科及专业,为高校教学、管理、科研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培养人才服务,为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和教育事业服务,以营造学术平台、促进学术交流为目的,追踪学科前沿,突出地域特色,推动学术创...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