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阶层认定——基于犯罪论体系方法论上的思考

作者:王鹏祥; 孙继科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恶势力阶层认定

摘要:我国刑法第294条第5款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的“四特征”具有平面化的特点,借鉴阶层论体系方法论上的启示,应当以“犯罪性”和“涉黑性”为基础构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阶层认定,沿着“社会组织——异化社会组织——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逻辑顺序,实现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的规范性和说理性。黑社会性质组织“涉黑性”具有主观面和客观面,具体指非法控制的主观追求意图及客观实现,从而实现从犯罪组织中的剥离。恶势力团伙在组织性、经济性和影响力上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存在“量”的差异,同时,是否具有典型的“涉黑性”也成为二者“质”的区分点。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CN:41-1109/N)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登载数学、物理学、住处科学、化学、环境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体育诸学科的学术论文和综合评述。发表省部级以上科研花期基金项目成果。主要栏目有研究论文、研究简报和简讯。面向高等院校理工科师生和教育工作者。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