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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分司机构与社会变迁

作者:勾利军社会变迁机构唐宋地理位置关东地区安史之乱职官洛阳唐高宗可管理

摘要:唐宋间的社会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而唐宋两朝实行的分司制度则从一个侧面体现了这一变化。所谓分司制度,指中央职官分设于陪都的一套职官体系。长安作为隋唐两代的都城,固然有山河之险的长处,但是其地理位置无疑有些偏西,加上交通和运输不便,对于控制全国来说,的确存在着许多问题。唐高宗显庆二年以洛阳为东都,并将中央职官分置于洛阳,而皇帝时常来往于两京之间。这样既可以控制广大的关东地区,又可管理东都的宫殿、苑囿以及皇家财产。安史之乱以后,洛阳成为一片废墟,皇帝不再东幸,分司机构渐渐成了专门安排闲散人员、优礼老臣的机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两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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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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