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风; 杜少尉人权保护驱逐出境去刑罚化移民法
摘要:刑事驱逐出境面临着难以对其进行有效救济的困境,不利于保障外国犯罪人之人权。国际法对驱逐出境行为的约束,已从最开始的意在限制国家驱逐权逐步走向以被驱逐者为中心的人权保护。国际法委员会近年也致力于编纂和发展出专门性的关于拟驱逐外国人人权保护的基本规则,以求在国际法层面更好地保护外国人之人权,这一"以被驱逐者人权为中心"的趋势必然要求驱逐出境的去刑罚化。故我国完全可以废止作为刑罚的驱逐出境,将实施犯罪作为可行政驱逐的原因之一,从而构建一个统一的行政驱逐出境制度。如此,不仅可以破解刑事驱逐出境遭受的救济困局,也是我国履行国际公约义务之要求,更利于我国在未来的移民管理中既保护国家利益亦保障外国入境人士之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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