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合伙企业法》修改笔谈——关于有限合伙制度的几点思考

作者:宁金成; 魏可欣有限合伙制度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场经济运行社会主义法制修改有限责任合伙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改动巨大,其中不但增设了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两种新的合伙企业形式,而且进行了单一税制和破产清算等制度创新。新《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和实施,对增强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活力,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由于各种原因,新《合伙企业法》中仍然存在不少理论和实践上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合理解决,势必不利于法律的有效实施,甚至会影响到我国法制建设的已有成果。因此,本刊约请一批专家选取有限合伙制度、特殊普通合伙制度、合伙企业法律人格、合伙企业破产和有限合伙企业责任风险的转移与控制等重大问题予以探讨,以期能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河南社会科学

《河南社会科学》(CN:41-1213/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河南社会科学》以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繁荣和发展河南的社会科学为目的,以探讨河南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重点,反映河南社会科河南社会科学学界学术研究的成果,交流省内外和国内外学术信息。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