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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央与地方税权的划分

作者:张道庆税权分税制税收立法权税收行政权税收司法权

摘要:税权是国家权力在税收领域的体现,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行政权和税收司法权三个方面的内容。税权具有可以进行纵向划分的性质,是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中央与地方税收立法权划分的核心,是地方是否拥有地方税的立法权。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司法权和民主制度的制约,可以有效防止地方税收立法权的滥用。按照不同税种的归属确定税收行政权的归属,是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收行政权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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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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