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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善治目标下“特定活动”的刑法禁区

作者:马梅凤特定活动刑法禁区禁令性质价值原点复权制度

摘要:禁令自写入刑法以来,其适用和执行中不断出现需要应对的新挑战和新问题:法理基础略显虚空;相关法律法规对禁令之规定呈碎片式分布;永久禁区虽有规范支持但有影响生计之嫌,司法救济措施规范层面尚未涉及等。针对规则粗陋,在甄别刑法禁令与诉讼禁令、行政禁令界限基础上,建构相关法律规范体系;在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以及二者结合部位,找到衔接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的路径,以合理设置“特定活动”刑法禁区;抓住禁令限制人身自由的敏感问题,亮出人文关怀牌,回应服刑人权利保障与禁令限制的重大现实需求。借鉴域外复权制度,跟进立法,形成制度支撑,以平衡保护服刑人个人的合法权利与社会的基本安全,达至社会善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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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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