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志祥; 柯明高校基建腐败罪因结构犯罪对策
摘要:基建领域已成为高校腐败的重点、多发领域。高校基建领域腐败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犯罪主体以校级领导、基建规划部门领导为主,且窝案串案突出;犯罪行为日趋多样且隐蔽,次数多、时间长,大案要案增加;犯罪发生相对集中于工程发包、财务管理和工程建设实施环节。高校基建领域腐败犯罪发生的原因是,缺乏监督导致的外部遏制不足以及部分高校领导价值感、责任感偏离等导致的内部遏制不足,基于无法抵抗巨大利益诱惑及制度本身不健全形成的外部拉力,基于个人攀比、贪婪、侥幸心理等形成的内部推力。就高校基建领域腐败犯罪的防治而言,应当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细化高校基建制度,减少犯罪机会;健全高校监督制度,提升犯罪难度;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进行犯罪心理预防;强化刑罚适用的必然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刑罚的预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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