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关税改革

作者:杨欢关税自主国民政府财政改革

摘要:清政府自从《江宁条约》签订后便丧失了关税自主权,从此,中国的海关税收都掌握在帝国主义手中。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初期由于入不敷出的财政状况,开始对中国的关税制度进行改革,通过改订新约运动收回关税自主权,又对关税征收的细则和海关行政制度进行修改,中央的财政税收有了极大增长。但是,国民政府进行的每一项改革都不彻底,并且还受到帝国主义国家的阻挠,因此,国民政府初期的关税改革并没有使中国真正实现关税独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CN:23-1567/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倡导和追求学术性、科学性、理论性和时代性的统一,为哲学、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语言学、文学、文化学、传播学等学科及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学术交流提供理论园地。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