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河北省
摘要: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1号《河北省奥林匹克标志保护规定》已经2019年1月29日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许勤2019年2月28日第一条为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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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CN:13-104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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