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能实现模式的研究与思考

作者:王鋆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能汇金模式

摘要:国有金融资本产权主体的缺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国有银行道德风险问题严重,是引发国有银行大量不良贷款、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内部人控制”的重要原因。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考虑到金融业的高风险、金融资本与其它国有资本的复杂关系以及改革时间紧迫等特殊情况。按委托关系的不同,目前世界各国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能实现模式主要有三种。我国初建立起的汇金模式是由我国金融体系现状与未来发展战略所决定的,它的发展和完善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河北金融

《河北金融》(CN:13-1175/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河北金融》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杂志详情